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吉林市法律咨询 > 吉林市劳动保障法律咨询 > 退休返聘合同提前解除

退休返聘合同提前解除

周* 吉林-吉林市 劳动保障咨询 2024.04.09 13:22:34 496人阅读

退休返聘合同提前解除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吉林市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吉林市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大多数寻常状况下,退休后被再次聘用的相关人员是有权利随时解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人员需经过与雇佣方的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才能依法解除这份合同;此外,如果该单位未按照事先协议的约定,给予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以及未能按时支付薪酬等行为侵犯到他们的合法权益时,也同样赋予了这些人员解约并寻求合理补偿的法律权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4-04-09 13:50:30 回复

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你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所以,单位对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只需协助其办理退休手续即可(相应的医疗保险基金和其他需一次性支付的还是要支付的)。如公司想继续聘用该员工,可以和该员工签订返聘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男年满60岁,应该退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61445人阅读

残疾有可能是天生的或者是后天因为其他因素而导致的,那么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是什么?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最新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医疗补助金
40164人阅读

劳动工伤需要在时效范围内进行工伤鉴定,而后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今天为大家介绍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相关知识,那么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什么,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以及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公务员丧葬抚恤金标准
186586人阅读

公务员的待遇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公务员丧葬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一次性丧葬抚恤金标准有哪些,公务员抚恤金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
149060人阅读

企业、单位对于困难职工都会有一定程度的帮助,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的一些知识,那么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怎么写,单位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以及企业困难职工申请书怎么写呢!

安置政策
782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转业安置政策规定有哪些,企业动迁员工安置政策有哪些,以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哪些、转业军人安置政策有哪些等内容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