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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个生活律师?

pub****519 河北-石家庄 聘请法律顾问咨询 2024.04.13 07:07:11 395人阅读

你好我想请个生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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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石家庄 咨询解答:10685条

可以具体讲一下情况。

2024-04-13 12:22:46 回复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使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雇员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使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聘用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雇员的做法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聘用活动”。

您好,关于哪些活动算慈善活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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