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血液含量标准一般是多少
解析: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每100毫升,或者低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驾驶行为被视为饮酒驾驶,当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毫克/每100毫升时则被定性为醉酒驾驶。
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即处于饮酒和醉酒之间的水平(简称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为20毫克/每100毫升,而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的酒精含量为80毫克/每100毫升。
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是饮用酒类驱动的机动车辆,将会面临被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驾驶证会被扣除12分,并暂停使用半年;而如果是在行驶营运的机动车上饮酒,那么就将被处以高达5000元的罚款,驾驶证同样被扣除12分,另外还要受到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且五年内均无法再次申领驾驶证。
另一方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人来说,驾驶证将会被注销,并且他们可能需要等待长达五年的时间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一旦经过法院的审判后,对这类司机更有可能会定罪处罚,包括判处短期的拘役并施加罚金;
最后要提到的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员,不仅会被吊销驾驶证,而且在未来十年内都不能再考取新的驾驶证,并且终身都无法再驾驶运营车辆。
这其中涉及到的罪行还包括了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3.3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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