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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案规定,法律援助的受惠对象包括我国公民及满足特定条件的外籍人士,其主要涉及经济困境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在法律援助资格审查方面,具体条件可以划分为通用条件与特别条件两大类。
首先,我们来讨论通用条件。
作为对国内公民普遍适用的标准,此类条件明确指出:
那些由于严重的经济贫困问题导致无法负担或全额支付法律服务成本,并且有充分证据显示其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存在实际需求的我国公民,可以依法考虑申请法律援助。
其次,我们来看特别条件。
此类情况主要针对刑事案件中被控诉一方在获取法律援助时所应具备的特殊状况,其中主要涵盖了如下几项内容:
1.对于属于视觉障碍、听力丧失或者幼童时期的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而言,同时被告有可能面临死刑判决,但未委托辩护律师的时候,他们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2.另外,对于其他残疾人群体、老年人群体等刑事案件被告人或嫌犯来说,如果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导致无法雇佣辩护律师,他们也同样享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3.最后,若在刑事案件中,外国籍的被告并未委托辩护律师,且由法院指定进行律师辩护,那么该被告仍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24-04-13 09:4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