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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医院异地医保报销几成

周* 湖南-常德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4.04.15 14:06:01 450人阅读

中山医院异地医保报销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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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地方性条例情况下,包括远赴异地进行长期疗养(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病情转诊,以及因突发状况在异地诊疗的参保者,将按照中山市所对应的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费标准和支付比率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处理。
凡是未能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私自去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并产生的医疗费用服务体系内,由医保基金承担70%,剩余部分的30%需要由患者本人自行负担,此项负担费用将无法纳入有效正常的医疗费用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八条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与参保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险种及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挂钩,按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的参保人享受的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1.起付额标准及支付比例。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及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
2.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年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二)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年以上的参保人享受的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1.起付额标准及支付比例。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及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
2.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参保人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8倍、10倍。

2024-04-15 14:32:24 回复

对于山东省内义异地就医医保如何报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可以报销、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详见《工伤保险条例》,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可以报销、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详见《工伤保险条例》,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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