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罪名,如果只容留的,罪名是容留,如果说只是介绍就构成介绍卖淫罪,那么如果两个行为都有,那么罪名就是容留、介绍卖淫罪,两个罪名并列出现的最后一种情况,判刑比单个的罪名会重
您好,针对您的强迫卖淫和容留卖淫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完全相同。强迫卖淫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道德风尚,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道德风尚。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卖淫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没有卖淫意愿者去卖淫;介绍卖淫罪的客观表现则是把自愿卖淫者组织起来进行卖淫。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容留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影响容留卖淫罪常见影响量刑情节:容留人次、是否明知被容留卖淫人患性病、是否明知被容留卖淫人不满十四周岁或不满十八周岁、明知被容留卖淫人是孕妇或者处于哺乳期等。对于情节严重,各地处理不一,一般具有次数达到十人次(有些地区只需要三人次)、明知被容留卖淫人患严重性病、明知被容留卖淫人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明知被容留卖淫人事孕妇或者处于哺乳期等严重情节中一种,就可能被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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