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在我们弄清楚公务员放高利贷犯法吗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我们要知道,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社会和,它是信用的形式 。也就是说,在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公务员放高利贷原则上不犯法,但放贷款项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的除外,公务员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务员是我国公家机关的行政组织人员,必须接受我国《公务员法》的监督,其行为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的行为规范,因此,公务员放贷不犯罪,但违法,该行为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类型的处分。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务员是属于国家机关编制,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只有在企业、公司和国营单位工作的人需要缴纳违约金。并且在试用期无论是哪个单位工作的员工解除劳动合约都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如果需要缴纳违约金那么就违法了我国的劳动法了。
《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辞职的那章里公务员部的辞职情形的第一条就是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所以你辞职没有关系的,也不会要求交什么费用。就看组织上批不批了。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后果就是一年后视为取消录用,自己再找工作就是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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