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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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扣除的额度是不同的。被赡养的父母必须要在60岁(含)以上,被赡养的老人需要是法定的赡养人,独生子女按照每个月2000元来进行附加专项扣除,一年扣除标准额度为24000元;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们分摊2000元每个月,每个人一个月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一年不能超过12000元,若是家中有子女三个,三个子女每个月专项扣除额度是不可以超过2000元的,一个子女的扣除不能超过1000元。
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免除。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所以需要搞明白的是,子女包括哪些同样的,父母又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这里不是你想问的重点 父母当然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和养父母了。 但是,严格来说,姻亲父母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父母范畴。 同时,有抚养义务才对应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是可以不尽赡养义务的。 具体可参阅“赡养人”一词。 关于赡养人范围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所以这里并不包括配偶。 因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配偶的父母又赡养义务,配偶的父母也不可以强制要求子女的配偶对其尽赡养义务。 但是,对你的理解,需要补充说明的是:
1.只要存在赡养义务,就不仅仅只是出钱出力,精神上的照顾和日常生活的料理也是赡养义务之一;
2、在法律上,配偶的父母与当事人并没有实际的法律关系,也就不存在全了义务关系,不存在赡养和抚养义务;
3、既然没有法律关系,也就不需要承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了。当然,其他行为造成的结果,则另当别论。
我国法律明确了收养的相关条件,比如说年龄限制等内容,那么收养协议的效力哟偶哪些,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怎样的,收养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呢,合法的收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协议的效力在我国是怎样的?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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