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梧州法律咨询 > 梧州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周* 广西-梧州 收养赡养咨询 2024.04.19 07:53:19 398人阅读

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梧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梧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律师所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形式通常包括计时收费、单件事务收费及按标的金额收费等几种方式。
不管是在哪个区域,也不论是哪个级别的律师,其收取的服务费标准都不尽相同,同时,国家并没有对律师收取服务费的额度设定强制性规定,关于此事,当地的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可能会发布相关的指导意见,然而,这类意见通常仅仅针对最低收费标准做出规定。
总的说来,法律服务费的收取主要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律师收取服务费的具体情况可归纳如下:
首先,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一般为每小时200至500元不等。
其次,对于那些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普通案件,一般采用单件事务收费的方法,而收费标准则依据实际案例情况,一般的收费范围大约在5000至20000元之间浮动。
最后,如果案件带有财产争议元素,那么,收费通常基于诉讼标的,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支付。
具体而言:
1.当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时,收费比例在8%-10%之间,最底收费一般不得低于5000元;
2.当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时,收费比例从6%递增到7%;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时,收费比例在5%左右;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时,收费比例降至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时,收费比例进一步下调至1%;
6.当争议标的超过5000万元时,收费比例则维持在0.5%不变。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2024-04-19 08:03:3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广西-柳州

赡养父母的专项扣除标准如何确定
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针对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情况,该项支出可按每月2000元的固定额度予以扣除;
然而若赡养者并非独子或独女时,则需要与其同胞兄弟姐妹共同负担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所承担的额度不可超出每月1000元的上限。
其次,在分摊方式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涉及以下四种途径:
1)赡养人平均分摊法;
2)双方协商约定分摊方法;
3)赡养人指定分摊法;
4)倘若采用指定分摊法或者约定分摊法,每个纳税人所享有的扣除额度都应低于每月1000元,且需签署明确的书面分摊协议。而当指定分摊法和约定分摊法出现相悖之处时,应当以指定分摊法为准。
最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责任主体为:
1)对赡养义务负有重任的全部子女;
2)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离世后,他们膝下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样必须承担该项义务。

2024-06-12 17:41:1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标准如下:对于仅有的一个子女而言,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享受的定额扣减额度为$2000元;而如果是多个子女共同承担老人的照顾职责,则需要在这样的扣减总额度内平均分配,每位子女享有的扣减额度不应高于每月$1000元。
一、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环节中,具体的分摊方式都包括哪些类型呢?以下是四种主要的方式:
第一,所有赡养人均摊责任;
第二,依照协议进行分摊;
第三,被赡养人有权指派子女进行分摊;
第四,选择了上述任何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分摊之后,每位纳税人所能获取的最高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每月每次$1000元,并且必须与其他相关人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当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产生冲突时,需以指定分摊为准进行执行。
二、究竟谁才是享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减主体呢?
首先,所有对老年亲属负有养育义务的直系血亲和旁系亲属都是可行的扣减主体;
其次,若家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唯一直系或旁系子女均已去世,则其对应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赡养职责。

2024-06-12 14:25:34 回复

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扣除的额度是不同的。被赡养的父母必须要在60岁(含)以上,被赡养的老人需要是法定的赡养人,独生子女按照每个月2000元来进行附加专项扣除,一年扣除标准额度为24000元;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们分摊2000元每个月,每个人一个月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一年不能超过12000元,若是家中有子女三个,三个子女每个月专项扣除额度是不可以超过2000元的,一个子女的扣除不能超过1000元。

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免除。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所以需要搞明白的是,子女包括哪些同样的,父母又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这里不是你想问的重点  父母当然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和养父母了。  但是,严格来说,姻亲父母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父母范畴。  同时,有抚养义务才对应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是可以不尽赡养义务的。  具体可参阅“赡养人”一词。  关于赡养人范围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所以这里并不包括配偶。  因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配偶的父母又赡养义务,配偶的父母也不可以强制要求子女的配偶对其尽赡养义务。  但是,对你的理解,需要补充说明的是:
1.只要存在赡养义务,就不仅仅只是出钱出力,精神上的照顾和日常生活的料理也是赡养义务之一;
2、在法律上,配偶的父母与当事人并没有实际的法律关系,也就不存在全了义务关系,不存在赡养和抚养义务;
3、既然没有法律关系,也就不需要承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了。当然,其他行为造成的结果,则另当别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收养效力
11191人阅读

我国法律明确了收养的相关条件,比如说年龄限制等内容,那么收养协议的效力哟偶哪些,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怎样的,收养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呢,合法的收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协议的效力在我国是怎样的?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义务
20671人阅读

子女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赡养义务的一些规定,那么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多少久呢,以及赡养义务内容包括哪些,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规定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纠纷
20423人阅读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赡养的基本认识,赡养纠纷在我们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那么关于赡养纠纷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赡养纠纷诉讼状怎么写,赡养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赡养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协议
52899人阅读

今天为你介绍赡养协议的相关知识,那么子女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简单的赡养协议怎么写,签订赡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以及赡养协议起诉状怎么写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涉外收养
6377人阅读

收养的条件和要求,国家有着明确规定,比如说涉外收养的知识,那么涉外收养程序有哪些固定,包括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涉外收养登记的要求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