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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下,对于一般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采用了25%的固定比例税率。
早期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曾规定,企业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率是33%,此外还设立了两档优惠税率共计四个档次: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介于3至10万元的,其相应税率定为27%;而对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情况,其税率则设置为18%;特别行政区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则更为优惠,仅为15%。
而对于外资企业,其所承担的所得税率更是高达30%,另外还需额外支付3%的地方所得税。
随着新税法的出台与实施,法定税率被修订为25%,这一调整使得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得到平等对待,同时也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了税收减免,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税率降为了15%,小型微利企业则可享受到20%的优惠税率,而对于非居民企业而言,其所得税的税率也同样设定为20%。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的总收入总额减去允许扣抵的各项开支与费用后得出的余额。
而其他诸如税率等具体事项,都将依新所得税法中的相关条款法规以及企业经营规模、行业种类等区别因素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024-04-20 09:49: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