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居家服务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介绍。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根据民法“民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的原则,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的,而居间服务费,法律并没有明文限制,所以都是自由约定的,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总则》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就是对居间服务商收取居间服务费怎么收取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不超过合理范围的服务费合法,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
办理贷款,贷款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如下:
1、手续费。目前有些银行会打着不收利息的贷款方式来吸引顾客的眼球,实则是通过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利息
2、利息费用。利息费用的多少取决于贷款人所选择的银行或者贷款人的个人贷款条件,不同的银行对于收取的贷款费用是不同的,如果贷款人的条件比较好,相对收取的贷款利息比较低
3、违约金。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进行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利通过签订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来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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