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省直辖法律咨询 > 省直辖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盗窃中止和未遂的区别

盗窃中止和未遂的区别

周* 新疆-省直辖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21 14:35:25 334人阅读

盗窃中止和未遂的区别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省直辖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省直辖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盗窃犯罪中的止罪情况以及未遂案件之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动的实施之期有所差别;
其次,尚未开始执行犯罪任务的缘由也不相同;
另外,导致的后果出现的可能性亦存在悬殊;
最后,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轻重亦有明显区分。
在盗窃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如当事人毅然放弃实施犯罪行为,在法律判决上将予以显著减轻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4-21 14:42:1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由此可以得知,盗窃未遂,如果只是以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为目标的话,则一般情况下不应当按照犯罪处理。但有些情况下是例外,解释第二条列举的作为“较大数额”减半的情节,: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实践中发生的其他严重情形。如果是这几种情况的话,那么即使是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未遂也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