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原审法院需于收到执行死刑的决定或命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立即执行死刑。
而当涉及到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例时,还需要等待上级高级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以及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程序完成,在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并确认无误之后,最终下发死刑执行的命令。
此时,原审法院必须在收到此项死刑执行命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立即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2024-04-22 15:04: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