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安拘留可以会见么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可以会见被拘留人,却没有提及律师,公安机关正是以此为由拒绝了律师的会见。依据现行《律师法》,律师有权“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有权“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所以通常干脆就叫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用,在拘留所里是不需要交生活费的。在被拘留期间的生活费由国家财政支付。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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