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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现如今,租赁房屋合同面临到期之际,若想维持租赁关系,则须进行续约。
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明确与落实,建议双方依据公正公平原则,重新商议并签署书面形式的租房合同,详细而具体地规定新的权力和义务;或者在原有合同基础上,仅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适当修订,避免涉及过多条款变动,而使双方均不愿再次启动签署全新书面合同的流程。
此时,为了完成这份补充协议的签署,可将其附于原始合同之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4-04-24 11:48: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