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三十条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待证事实需借助于鉴定意见予以证实时,须向各方当事人明确提示相关情况,同时作出合理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的指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2024-04-24 11:48: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