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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催收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周* 湖北-十堰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4.24 11:34:34 339人阅读

信用卡催收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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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照法律制度,当有关方选择向司法部门报案之后,案件首先会被公安部立案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公安机关经过客观细致的分析评估,才能做出是否应当开展立案工作的决策。
在经过公安机关可信赖的内部审查,确认具备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符合公安机关管辖的范畴内时,公安机关才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制成《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而这个报告书必须要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依法审批,才能正式展开立案程序。
所谓“立案程序”,泛指立案过程中的各项诉讼活动的步骤与形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立案程序主要包含立案材料的接收、审查以及处理等多个方面。
1.立案材料的接收,即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各种形式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进行认真的受理。
这个环节标志着立案程序的启动。
2.立案材料的审查,则表示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自身发现或接受到的立案材料,通过仔细的核对、深入的调查研究,从而得出有无犯罪事实发生的结论;进一步判断该犯罪行为应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决定立案或是不立案提供坚实的基础。
所以总结来看,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整个立案程序中的核心环节,也是判断是否能准确、及时地开展立案工作的重要因素。
3.立案材料的处理,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通过对所有的立案材料进行详细审查过后,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做出立案或是不立案的决定。
这个环节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2024-04-24 11:53:35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的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会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辩护。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公示催告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票据公示催告,必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申请 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 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 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 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在地。 ⑦必须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二、受理 人民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三、通知停止支付 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 四、公示催告 由于票据已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人民无人得知该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原来是否归申请人合法持有,或者有无同该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公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所申请的票据、申报期间、申报以及在期间内不申报即失权等内容。公告除张贴于人民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申报权利。 五、申报权利 同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只能向发布公告的人民申报,可以书面申报,也可以口头申报。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间内向人民申报的,无论其有无理由或理由如何,人民均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时已有明确的相对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依照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提起票据诉讼。 六、判决 在申报期间无人申报的,人民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七、对判决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 由于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一种推定的判决,难保一定正确。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提出票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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