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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已婚妇女同居会坐牢吗

周* 山东-临沂 同居咨询 2024.04.24 11:46:48 361人阅读

和已婚妇女同居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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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未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前,与女性进行同居生活将会触及法律红线,倘若行为人清楚地认知到对方已婚身份仍选择与其缔结正式婚姻,那么便可能构成重婚罪状,依照规定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
若行为人特别明了其交往对象乃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依然选择与其同居共同生活,那就需要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肃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4-24 11:53:37 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属于犯罪行为。
重婚罪的行为模式主要有三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对方构成重婚罪的您可以起诉您丈夫和第三者,不构成的您可以起诉小三返还不当得利(如果丈夫处分共同财产来帮助她的生活),建议您收集证据尽快起诉离婚。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孕妇犯不会坐牢,要依据犯的是什么法,犯法的情节而定,如果只是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是不需要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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