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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能不能鉴定护理期限

周* 山西-忻州 工伤鉴定咨询 2024.04.24 11:32:19 436人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能不能鉴定护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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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期限的问题,实际上劳动能力鉴定并未设立明确的期限限制。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尽早进行鉴定往往能为被鉴定人带来更多利益。
这主要是因为,随着事故发生后的时间推移,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往往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康复,相应地,可能导致伤残评定等级有所降低。
关于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流程,依照法律法规,当因工伤事宜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由用人单位、受到工伤影响的劳动者本人及其亲属或其他被授权代理人,遵循以下规定的时间期限,向所在城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4-04-24 11:55:07 回复

你好,如果是工伤的话,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另外,在伤残鉴定结论作出之日1年后,如果觉得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可以重新向当地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并按照新确定的伤残等级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以上便是关于工伤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的回答。

解答如下, 医疗保险定点契约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但在实际操作中越早鉴定对被鉴定人越有利:
1、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用人单位未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后时间越长劳动能力恢复越好。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相关内容】一、提出鉴定申请时一般应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自治区,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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