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终审判决后,不可以上诉了的,只能再审。但是这样可能会导致某些冤假错案的产生,所以法律规定了申请再审制度。但是申请再审制度有严格的限制,以民事方面为例,《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如果不符,申请再审的请求就会被驳回或者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和证据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没有原件,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给人民法院。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在离婚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
(1)了解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结婚证件、户口本、房产等财产凭证。
(3)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
(4)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
(5)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
(6)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做好备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好,如果一审判决中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上诉之后有可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重新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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