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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依法行使自我辩护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辩护乃是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自我答辩的合法诉讼手段,而辩护权则为每一位公民、个体以及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基础性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24-04-28 13:0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