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一般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在购买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建造、翻建,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为30%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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