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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行为人涉嫌酒后驾车的案件,倘若经过检查机关的正式审查并最终作出不起诉裁定,那么当事人便有资格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检查机关对当事人不予起诉,意味着他并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常而言,检察机关可能会基于各种因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指控罪行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不足以构成法定犯罪,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02 14:0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