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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留抵的进项税额怎么办

张** 河北-沧州 公司解散咨询 2024.05.04 14:04:00 303人阅读

公司注销,留抵的进项税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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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当公司完成清算程序进行注销之时,所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不再获得返还批准;
相比之下,一般的大宗贸易企业或者是在辅导期间的一般纳税人,若其资质因各种原因被撤销,他们将会面临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状况,在此种情况下,并不需要对其库存商品所包含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同时,其留存在账户中的进项税额也不会被许可退还。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2024-05-04 14:06:00 回复

解答如下,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以上这些进项发票不可以抵扣,其余的都进项发票可以抵扣。

解答如下,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以上这些进项发票不可以抵扣,其余的都进项发票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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