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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的清况下呢该怎么办?

ask****289 山东-泰安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4.05.04 15:52:39 300人阅读

无责的清况下呢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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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无责还是咱们这方无责?

2024-05-05 06:22:0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借贷关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其中“非法活动”主要包括:赌博、买卖毒品、走私等活动。
  因此,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一定要问清楚借款人的借款意图,若借款人借钱是用于上述的非法活动的,出借人一定不要借,殊不知借出去之后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二:借给未成年的借款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成年在我国法律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单独所进行民事活动需要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应当确认为无效民事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若借款给未成年人,此民事行为的效力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当民事行为确认为无效之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借款系高利贷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借款利率超过银行同款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的部分。而此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就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说高利贷就不用还。债务纠纷中本金其利息还是要还的,这里所指利息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
  
四:以胁迫、威胁等手段建立的借贷关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借贷关系,即使有借条等书面凭证能够证明,但若非真实意思的表示,就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上述即为借条无效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合同要符合以下情形,才能生效:
1、形式要件
①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2、实质要件
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4、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合同法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居间合同也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在订立居间合同时,虽然我国奉行合同自由的原则,但也不要违反了法律或者公共利益,否则居间合同是无法生效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呢?上述的内容虽然是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是居间合同也是合同,它要生效也必须满足以上的条件。只有满足了上述的四个条件才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当然除了上述的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会对社会的秩序产生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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