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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款如何退还

廖* 江西-九江 投融资咨询 2024.05.04 18:25:00 462人阅读

股东投资款如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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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作为公司股东,其对所投资金的收回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种行为涉嫌抽逃出资,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产生。
然而,股东仍然有权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非股东人士。
然而,若其他股东在收到转让通知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既未作出任何回应,也没有提出购买意愿;
或者超过半数的股东虽然表示反对转让,但同样未能提出购买意愿,那么这些股东均被视为已经默许了此次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04 18:26: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手续 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发生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情况。常见的股权变更情况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或企业投资者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1)与股权受让方协商,就转股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2)一般而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及章程中均有转股的规定,因此应按照合同及章程的规定办理,如受让方是企业投资者以外的第三方,则需取得企业其他方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3)召开董事会,取得董事会同意转股的决议; (4)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5)修改企业合同、章程; (6)将与股权变更相关的文件报送企业原审批机关审批; (7)企业应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并在批准证书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其实最直观的区别就是,如果甲乙是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不论甲乙之间的股比如何,甲乙均被其控制的母公司合并报表;如果甲乙从原来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持股比例从20%-60%,那么未增加股比之前,甲被母公司合并报表,乙不会被同一家母公司合并,当比例增加到60%时,甲的母公司通过甲公司对乙公司实现间接控制,此时从不合并乙的财务报表到合并甲、乙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至于账务处理,其实都是做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母公司)和实收资本科目(子公司),所以持股比例增加不增加,只看长投挂哪家单位罢了,从掌握处理上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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