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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比例一般是多少

陈* 福建-宁德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05 18:04:00 441人阅读

公积金提取比例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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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公积金的提取比率因用途的差异而呈现多样化特点,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对于在本地范围内无自有房产且需支付房屋租金的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来说,每月的最高提现金额不得超过该月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50%,每年则可以提取最多12个月内的累计月支取额,并且每年都可以提出两次此类申请。
2.偿还拥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仅拥有一套住房,那么每月的最高提现金额不得超过上月实际还款额;
若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每月的最高提现金额则不得超过该月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60%。
3.非贷款方式购买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在此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存储余额,但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所花费的款项。
4.对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建造、翻新或大修。
同样地,员工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存储余额,但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出的费用。
5.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的25%。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分多次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但累计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出的费用。
6.员工达到法定离休年龄、退休或者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同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
在此类情况下,非住房消费提取的金额占总提取金额的比重为24.72%。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4-05-05 18:05:00 回复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公司在分配完当年税后利润之时,要提取利润的10划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中。金额若达到公司注册资金的50以上时则可以不提取。
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的话,则在进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用当年的利润弥补,弥补完之后才可进行对应的提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起公积金后所剩下的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来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中有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要依照公司法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是董事长会就税后分配一事违法前面条款的规定的话,根据在公司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股东须将违返规定分配的利润返还给公司。

对于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一般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备注】1;
7、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3。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6;2,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台地区定居;
5、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澳;
3、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4。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您好,针对您的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问题解答如下,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
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
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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