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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最新程序发布了吗

张** 江西-九江 涉外婚姻咨询 2024.05.08 16:35:00 365人阅读

涉外婚姻离婚最新程序发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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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处理涉外婚姻离婚程序的方式如下:
首先是通过协议途径离婚,此时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双方所属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机构提交申请。
如果满足了离婚的所有条件,并且在度过了为期30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均无反悔意向,在此情况下,应在一个自然月内向申请离婚当事人发放离婚证书。
其次是通过诉讼途径离婚,这就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以启动审判程序。
人民法院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解工作;
如果经调解后双方夫妻关系确实已经无法挽回,且调解无效,则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宣布离婚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08 16:37:00 回复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适用中国法律审理该离婚案件。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解答如下, 现行《婚姻法》仍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并无所谓“新婚姻法”,一些人所说的“新婚姻法”其实是最高人民新近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司法解释就《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其中关于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归属引起大家的格外关注。
婚姻法解释一实施时间是:2001年12月24日
婚姻法解释二实施时间是:2004年4月1日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时间是:201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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