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但甲方单位要求乙方单位的工人有意外险或社保,所以在丙方工人已经有社保的情况下为其伪造了意外险?

但甲方单位要求乙方单位的工人有意外险或社保,所以在丙方工人已经有社保的情况下为其伪造了意外险?

pub****771 江苏-苏州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5.09 09:10:01 403人阅读

甲方为建筑行业,甲方单位雇佣乙方,乙方单位雇佣丙方,我在职于乙方,乙方公司要求我给丙方的工人办入场去甲方工作,但甲方单位要求乙方单位的工人有意外险或社保,乙方单位在名义上要使丙方的工人属于乙方,所以在丙方工人已经有社保的情况下为其伪造了意外险,其目的只是为了办入场绕过一些不必要的流程而节省时间,而我在乙方单位中属于知情人士(非伪造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我会因为该事情败露而受到影响吗,伪造意外险的人会受到什么影响吗?乙方公司会受到什么影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99510299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440条

您好,具体情况进一步和您了解。

2024-05-09 09:10:20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看交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供社会保险询问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交费情况。我俩目前通指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予以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共有交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公司承受的,员工个人不需要交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所以,参保单位必须足额、按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任何拖延、掩瞒、拒交做法都是违法做法。所以对于五险而言,不能单独交纳其中一种,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