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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先予执行受理期限有何规定

黄** 河北-廊坊 行政诉讼咨询 2024.05.09 11:51:00 326人阅读

行政诉讼先予执行受理期限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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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我国的行政诉讼程序中,时效期通常设定为六个月,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遇特殊情形,则可酌情延长。
同时,法律还明确指出,对于由不动产引起的争议事项,其发起诉讼的有效期从行政行为做出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二十年则视为超出法定时效;
而其他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则须在行政行为做出后的五年内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5-09 11:53: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行政先予执行 行政先予执行指的是人民在终审判决前,为避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依或权利人的申请裁定义务人先行履行行政行为确定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确立了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行政先予执行 行政先予执行指的是人民在终审判决前,为避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依或权利人的申请裁定义务人先行履行行政行为确定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确立了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行政先予执行 行政先予执行指的是人民在终审判决前,为避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依或权利人的申请裁定义务人先行履行行政行为确定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确立了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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