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诉讼送达方式有哪些

王* 福建-宁德 行政诉讼咨询 2024.05.09 13:08:00 324人阅读

行政诉讼送达方式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行政类律师 宁德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送达方式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
然而,各种送达方式中,以直接送达作为首要选择,若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实现送达目的,方可考虑采用其他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传真号、电子信箱等电子送达地址。
当事人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未及时告知的,人民法院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进行送达。

2024-05-09 13:09: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