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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出售假冒酒类并不涉及刑事责任及法律制裁,因为这不被视为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
在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中,属于蓄意犯罪范畴,其主观要件必须包含有预谋和故意才能成立。
然而,如果在未知情的前提下售卖或购买假冒酒品,则说明在主观层面上并没有预先意图去实施任何非法行为,因此无法构成刑法所定义的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09 15:4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