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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宅基地就是农村集体成员是正确的吗

郑* 江西-九江 宅基地咨询 2024.05.09 16:28:00 423人阅读

拥有宅基地就是农村集体成员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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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农村宅基地,即用于构建广大农民群体住房的农村土地,其享受与使用对象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相关规定的成员,且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标准。
在这片土地上,农民享有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权则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4-05-09 16:30:00 回复

国家现在推行不动产登记,宅基地确权早就该废止了。确权无非就是重新执行一遍审批程序里面的发放批准过程,因此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确权。但是政府负有处理处罚违法行为的职责,他们不能不搭理这方面的事,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这时候人民群众应该想着怎么处罚政府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千万不要避重就轻,让政府转移了注意力,忘了更重中之重的工作

对于宅基地仅能属于集体是否正确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下:
是的,我国 法律规 定土地为公有制。城市土地规国家所有, 农村土地 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荒地等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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