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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双方生活一个多月,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应该返还多少彩礼和三金?

pub****880 上海-嘉定区 彩礼咨询 2024.05.10 10:25:15 487人阅读

结婚三个月,双方生活一个多月,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应该返还多少彩礼和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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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马上回复你的问题

2024-05-10 15:0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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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返还多少,以双方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24-05-10 11:0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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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72976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18397条

这种情况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跟我联系

2024-05-10 10:5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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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4955条

我们会联系您了解情况

2024-05-10 10:4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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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问题解决了吗了吗?

2024-05-10 10:3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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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211996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3116条

你好,你的案件解决了吗

2024-05-10 10:2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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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8580条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2024-05-10 10:2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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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助您解决

2024-05-10 10:2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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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双方生活一个多月,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应该返还多少彩礼和三

2024-05-10 10:2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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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190113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4797条

您好 可以全部退还的  全部

2024-05-10 10:2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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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里是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方便的话我安排这方面的律师和你联系一下,看一下怎么帮你

2024-05-10 10:2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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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416条

您好 根据情况可以全部要求返还

2024-05-10 10:2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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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返还问题怎么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分为二种情况:一是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的,彩礼应当返还;二是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可以不用返还,只是在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彩礼也要还给对方。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这是因为:男方给付彩礼,是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往往男方并不情愿,是一种无奈的做法,具有现实的以结婚为目的,然而双方并没有结婚,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了,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当然应当返还。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有的女方还存在利用彩礼骗婚的情况,比如在收到彩礼,办完结婚登记不久即要求离婚,有的男方家庭为了给付彩礼,已经债台高筑,甚至是全家举债,生活限于贫困,如果一旦结婚,即可不予返还,明显于给付方不利地位,容易激化矛盾。按照权利与义务相致原则,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即使结了婚,也应当予以返还。
二、彩礼造成生活困难如何认定《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对该条所规定的“一方生活困难”解释为“依照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故从婚姻立法的愿意来看,《解释二》第10条所规定“生活困难”,应属绝对困难,即以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为前提,体现的是对确有困难当事人的帮助。

现实中,登记结婚后男女双方往往不是马上就居住在一起,一般要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一个仪式{不是必须的}而后男女双方才一起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可适当退还部分彩礼


一、彩礼返还问题怎么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分为二种情况:一是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的,彩礼应当返还;二是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可以不用返还,只是在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彩礼也要还给对方。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这是因为:男方给付彩礼,是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往往男方并不情愿,是一种无奈的做法,具有现实的以结婚为目的,然而双方并没有结婚,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了,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当然应当返还。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有的女方还存在利用彩礼骗婚的情况,比如在收到彩礼,办完结婚登记不久即要求离婚,有的男方家庭为了给付彩礼,已经债台高筑,甚至是全家举债,生活限于贫困,如果一旦结婚,即可不予返还,明显于给付方不利地位,容易激化矛盾。按照权利与义务相致原则,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即使结了婚,也应当予以返还。
二、彩礼造成生活困难如何认定《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对该条所规定的“一方生活困难”解释为“依照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故从婚姻立法的愿意来看,《解释二》第10条所规定“生活困难”,应属绝对困难,即以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为前提,体现的是对确有困难当事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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