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抗诉书。 2、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在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抗诉书的同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具体职责与权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
(1)对于案、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査的案件,进行审査,决定是否逮捕、或者免予;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査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劳改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只限于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政纪的案件,则由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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