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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内申请了公租房,离婚后可再婚吗?

pub****793 江苏-镇江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5.10 21:02:48 456人阅读

您好:请问婚内申请了公租房离婚后可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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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再婚,婚姻自由

2024-05-10 21:03:2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写好再审申请书 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除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一、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 一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要对一审、二审案卷进行仔细的研究,重点是研究一审的案由是否恰当,诉讼请求是什么,主要证据是否被采纳,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那些问题,法庭庭审情况,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诉讼程序中和实体认定上存在那些问题等。经过仔细的梳理后,结合民诉法179条的规定,找出申请再审的理由。 二、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 再审理由确定后,首先要对一审、二审的证据进行整理,寻找对再审有利的证据,第二是对庭审笔录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合议庭作出判断的依据是什么,第三是围绕再审理由,组织新的证据。 三、根据再审申请书格式,撰写再审申请书提纲 再审申请书一般包括各方当事人,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理由等四部分组成。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再审请求比较简单,可以首先确定内容。如果一审、二审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列明再审当事人时,就比较复杂一些。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再审申请书的重点部分,应仔细研究,多次推敲,争取能做到严谨、简单、明了、清晰。 四、列明再审当事人 1、申请再审人 申请再审人一般是原审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案外人一般不能作为再审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在执行过程中对标的物有主张权利,但不能通过新的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利益的案外人。例如,将案外人的财产判决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案外人无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形。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来确定,一般是指原审中胜诉的当事人。 3、再审其他当事人 再审其他当事人是指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应该按照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列明。如果当事人一审和二审中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则按照一审地位列明即可。 五、申请再审理由 根据笔者的理解,申请再审理由部分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主要是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和论述部分。 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作为一审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和二审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对人民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同时,各地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政策不一样,没有统一的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核实。  
其次,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例如,《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  
(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  
1.申请人日参加本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
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
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四、)申请人住房状况、补贴领取状况要求[3]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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