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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差额价会差很多吗

郭* 江西-九江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5.12 10:25:00 449人阅读

监理差额价会差很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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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评审涉及业务范围、工程性质以及规模的情况下,承包商应根据被监理的工程概(预)算的一定比例来计收监理服务费;
亦或参考参与监理年度工作人员的平均数量进行核算,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
此外,也可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法计收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2024-05-12 10:26:00 回复

房地产开发商降价销售楼房,之前已购房屋的购房人,要求开发商补偿降价前后的差额,在合同法上属于变更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即价格条款)。但是,除因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事由外,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购房人以开发商降价销售,使得自己已购房屋贬值为由而要求补偿降价差额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有权拒绝该要求。理由是

一,普通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普通商品房价格完全由买卖双方商定,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其中包括房屋买卖价格。同时,开发商开发的普通商品房有权自主决定销售价格,购房人无权因开发商降价销售而要求补偿前后价格差额。

二,任何交易均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商品的价格随时存在涨跌的可能,其中包括房屋买卖。房屋价格的涨落、价值的升贬是买卖双方面临的一种商业风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房屋贬值的风险随合同的生效即由卖方而转移至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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