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交付房屋不合格维修期间损失由谁承担

交付房屋不合格维修期间损失由谁承担

王* 福建-宁德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12 11:27:00 396人阅读

交付房屋不合格维修期间损失由谁承担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宁德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关于赔偿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损失的相关事项说明。对于已经交付给用户的房屋,若发现其中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只要在保修期范围之内,出卖方都应当承担起修复的责任。如果出卖方拒绝进行修复或者在一段合理的期限内拖延没有进行修复工作的话,那么买受方就有权自行选择或者委托其他第三方来完成修复工作。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额外损失,则应由出卖方全权负责承担。

2024-05-12 13:50:27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需支付赔偿金以弥补房屋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可能导致的任何其他经济损失。
一旦发现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在保修期之内,卖方应承担起修复该等瑕疵的法定责任。
若卖方拒绝承担该项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及时进行修复工作,买方有权自行选择或委托他人代为完成修复工作。
而由此产生的所有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任何其他经济损失均应由卖方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24-05-12 11:29: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交付房屋不合格维修期间损失由谁承担

    专业解答如果房屋交付不符合质量标准,维修期间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在保修期内,卖方有义务修复所有质量瑕疵。如果卖方不履行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买方有权自行修复,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应由卖方赔偿。这包括修复费用和其他可能的经济损失。因此,卖方应确保交付的房屋符合质量标准,以避免承担额外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2024.06.06 1710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