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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缴费时间有规定吗

冯* 广西-北海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5.12 11:42:00 344人阅读

苏州园区社保缴费时间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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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常情况下,本月的社会保险费用需要在当月内进行支付,而生效日期则从当月所支付费用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关于具体的扣除时间,一般会出现在月末的二十多号左右,具体时间以您社保缴费单上的扣除日期为准。
同样地,医疗保险也属于当月生效,这里所指的生效是指您过去缴纳年份的生效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024-05-12 11:44:00 回复


1、不可以:补缴社保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在异地购房政策有明确规定购房者需要缴满1年社保才能申请在当地购房的前提下;
2、是限定当事人在申请日期前,已经在当地参保社保并缴费满1年,补缴属于不符合该政策要求的情形,是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的;
3、当事人尚不明确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事先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杭政办〔〕6号):
一、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购房入户手续,同时遵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购买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以下简称住宅),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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