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的职责:
市场局肩负原有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包括:
1.辖区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
2.消费品综合市场的管理;
3.按照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执法权限;
4.负责对辖区内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下的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常监督管理及年检验照工作;
5.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6.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等;
7.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职责;
8.负责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9承担上级下放到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行政许可职责等。
产品包装虚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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