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混凝土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问题解答如下,
1、混凝土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抵扣也是按简易征收的征收率扣除的。
2、“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属于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的内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以后混凝土简易征收,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财税[2014]57号简并为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虽然通知并没有明确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明确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下,谁都不可能去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以后混凝土简易征收,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财税[2014]57号简并为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虽然通知并没有明确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明确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下,谁都不可能去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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