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这是对南充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回答。
目前还没有对农民平常意义上自建房屋的补贴政策,只限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而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我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建房补贴,目前只有大约300多个试点村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补贴的范围主要限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拆建的房屋。因政府财力所限,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享受政府补贴的条件可以简略表述为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户的危房。也就是说,
首先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
其次是在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比如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三是所居住的房屋属于最危险的、特别不适于居住的房屋,经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符合条件的农户,一般要走的程序是: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批,乡村两级按照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组织补助对象按照建房要求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补助对象必须按照改造标准建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取得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补助。
结婚户口迁移,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落户的,具体按下列步骤进行:rnrn(1)递交申请:以“夫妻投靠”为由,向男方户籍地派出所递交女方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递交相关有效证件。由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rn(2)迁出户口:带上相关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rn(3)按上户口:带上相关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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