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恋爱时大额赠予可以归还,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合同。
所赠财物一经交付受赠人即不可撤销。除非受赠人具有《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与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在此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解答如下, 恋爱期间馈赠财物分为三种:
1、彩礼;
2、婚前赠与财产:如赠与房、车、首饰、衣服等财物;
3、互赠小礼物,礼尚往来。
1、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如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
2、3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婚前赠与财产、婚前互赠小礼物:从法律上应当定性为赠与,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行索回。
谈恋爱期间对方赠予的礼品和发的红包分手后,没有必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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