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猫偷狗算不算盗窃罪
解析:
众所周知,盗取他人财产尤其是宠物狗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种恶行被视为典型的盗窃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被盗之物(比如这里所说的狗)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且达到了一千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就足以构成犯罪,需要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还可能被课以罚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盗窃罪”,是指以不合法的方式攫取他人私人财产,包括数额较多的公共或私人财产以及反复多次进行的盗窃行为。
此外,该罪名还涵盖了侵入住宅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他人身上扒窃等多种形式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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