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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试图提起诉讼的行为均应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需按被告人数复印相应份数作为备份。
若您确实遭遇撰写起诉状之困扰,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您的诉求详细记录于笔录之中,并负责通知对方当事人。
此外,起诉状中还须明确注明如下事项:
(1)原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件地址等;
(2)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及地址、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
(3)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及其理由;
(4)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与地址。
其次,在撰写起诉状过程中,当事人务必遵循实事求是之原则,真实反映自身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4-05-17 12:1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