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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是怎样定的

杜* 江西-九江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5.17 12:18:00 383人阅读

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是怎样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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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股东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并且挪用金额达到一万到三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或借予他人,且款项归还期限已超过三个月,即使未超出该时限,但已经通过这些资金开展了盈利性或非法活动的,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拘役的法律刑罚。
如果股东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高达人民币150,000元至200,000元,或者虽然挪用金额仅为一万至三万元,但未能及时归还,那么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5-17 12:19:00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1、如果只是为了用于法定代表人个人的业务,涉嫌挪用资金罪。
2、如果仍然是为了企业法人的利益,则涉嫌违反相应的财经制度,属违规行为。
3、需要注意一点,对于企业法人与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他们是互相独立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之一,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当其非法侵犯公司利益时,仍然构成犯罪。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股东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同时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话,就可以作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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