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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青少年持械抢夺并伤害他人的案子,若涉事者未满十四周岁,便无需因其行为受到刑事制裁;
然而,其所引发的民事责任却需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如若涉事者年纪介于十四至十八周岁之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审判时,需依据青少年犯罪相关判罚标准加以判定其应承担之刑责;
在此基础上,依法可依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减轻量刑的考虑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4-05-17 12:2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