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劳动争议纠纷的仲裁过程中,当劳动者在面临难以就某些事项提供关键性证据的境况时,他们所提出的论点中所依赖的证据正处在雇主的掌控之中且无法获取,那么他们可依规定将举证责任转移至雇主方面。若雇主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有权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取证,并向仲裁庭提交证据收集的申请。鉴于雇主手中握有与仲裁请求密切相关的证据,仲裁庭有权要求雇主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这些证据。如果雇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证据,则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2024-05-17 15:59:02 回复解析:
在处理劳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因客观原因无力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而这些证据恰恰又是在用人单位的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此类无法提交的证据便可被视为应由用人单位提供。
若用人单位对此持否认态度并拒绝提供这些证据,则当事人有权申请第三方进行取证工作,并将此类申请上报至仲裁庭。
鉴于用人单位控制和保管的与仲裁请求相关的重要证据,仲裁庭有权决定让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交。
如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此项义务,则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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