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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处理流程如何

宿** 江西-九江 劳务派遣咨询 2024.05.17 16:06:00 384人阅读

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处理流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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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三门峡

解析:
关于劳务派遣员工的遣返问题。
实际上,派遣员工的派遣关系是与劳务派遣服务提供商签署的劳动合同所确立,这意味着派遣公司才是派遣员工的直接责任方,而作为雇主的用人单位则无权解除或终止该协议。
然而,由于部分派遣员工可能会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此时,用人单位有必要按照相关规定将被派遣的劳动者归还给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并由人才派遣公司负责处理这些被派遣劳动者的后续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派遣员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可供企业随时遣返的资源,但是企业若想要遣返派遣员工,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否则便构成了非法遣返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17 16:08:00 回复

没错,你已过了试用期了,所以适用以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条就是65条中第二款规定中的——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要额外付你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辞退派遣员工的回答路上请参考。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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