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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包括股权吗

王** 福建-宁德 股权咨询 2024.05.17 17:07:00 463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包括股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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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股东属于某个机构或组织的成员,并且他实施的侵占活动满足以下这四项条件,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职务侵占罪:
首先,这些侵占行为必须涉及的是该单位所拥有的财务资源;
其次,实施行为者必须借助于其在该单位任职期间所享有的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侵吞或者私自占有本单位的财产,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五千元至一万元的幅度;
第三,行为者本身必须并非国家公职人员;
最后,当事人必须具有明显的,不法侵犯本单位财产的主观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7 17:09:00 回复

包括,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3)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4)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本单位的财物。
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本单位享有的债权;本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职务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了十二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侵犯财产犯罪主体有是一般主体,可能是特殊主体。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多数犯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的。所谓“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明知是公共的或者他人的财物而意图把它非法转归已有或者归第三者占有。而这里的“第三者”,既包括公民个人,也包括集体。这里的“占有”在不同性质的犯罪中有不同的含义,可以是完全排斥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对财物的控制而永久地占有,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等;也可以是为暂时使用而短期非法占有,如挪用资金罪。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破坏生产经营罪则是以非法毁灭、损坏公私财物为目的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 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职务侵占罪应该如何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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