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预约车辆在遭受事故后所产生的误工费用赔偿标准,现行法律体系并未对此做出强制性规定,具体应依据受害方的实际误工时长以及其收入水平进行合理评估与确定。若受害者无法提供稳定的工资收入证明,则需提供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数据;如仍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则可参照同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进行计算。
2024-05-18 17:04:29 回复解析:
在遭遇网约车碰撞事故后,对于误工费用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并非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而是需要依据受害方的实际误工时长以及其收入水平来进行详细测算。
倘若无法提供相对稳定的工资收益,受害者应提交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信息;
倘若未能提供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证明,则需参照同行业内近一个会计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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